
9月10日12时38分许,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D***8的小车沿常德市鼎城区鼎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鼎城路—阳明路交叉口时,抢黄灯加速通过路口途中,恰遇行人张某沿前方人行横道由南往北闯红灯横过道路。唐某发现前方情况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,过程中与张某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张某受轻微伤、小车受损。
当事人张某因实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,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,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,并对张某横过道路过程中横穿机动车道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。当事人唐某遇黄灯仍抢行越过停止线,遇到行人未及时避让,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,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。
鼎城交警温馨提示:宁等三分,不抢一秒,遵守交通信号通行,不闯红灯,不抢黄灯,不抱侥幸心理。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广大驾驶员和行人文明参与交通,平安文明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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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鼎城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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